保险金与遗产不能相提并论
1995-03-28分类号:F840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保险系
【摘要】对于有受益人的保单,保险金不能作为遗产,保险界的认识基本统一,但对于无受益人的保单,保险金是否是遗产,认识就不一致了。保险理论界和实际业务中较为趋向一致的意见认为:由于无受益人,而受合同保障的保险人已死亡,保险金应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对此,又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有人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分别不同性质的合同而论,对于短期性、带补偿性的人险合同,保险金的取得在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这类保险金归被保险个人所有,作为其遗产;而对于长期性、带储蓄性的人险合同,所
【关键词】储蓄性 保险事故 保险界 生存保险 短期性 受益权 人身风险 个人所有 补偿性 银行存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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