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基本认识
1992-08-28分类号:
【部门】国务院研究室
【摘要】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使企业逐步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道路,这一点在社会各界已基本取得共识,但问题是怎样把目标变成现实。当前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已经颁布的《企业法》和去年九月中央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增强企业活力的20条。《企业法》是全国企业法规中最重要的基本法。它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行为、规范各级政府管理职能的基本法律,也是保护改革、深化改革的有力武器。《企业法》颁布3年多来,受到普遍欢迎,它对扩大企业自主权,转变企业经营机制起了重要
【关键词】扩大企业自主权 《企业法》 中央工作会议 国务院规定 利税分流 多层次养老保险 集体决策 政府管理职能 市场分割 所得税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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