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利益主体间博弈关系谈我国耕地保护制度
2010-10-26分类号:F224.32;F323.211
【部门】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摘要】实现耕地保护目标,不仅要采用法律、政策、规划等手段,还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提高各利益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系统分析了耕地保护过程中各利益主体间的多层博弈关系,构建了以地方政府和农民为双核心,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着手进行耕地保护的理论框架,并提出了设立耕地保护基金,重新调整耕地保护各方利益分配方案,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征地模式等措施。
【关键词】博弈分析 耕地保护 耕地制度
【基金】天津市2006年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TJYY06-008)
【所属期刊栏目】城市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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