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 追缴国有资产收益252万元
2010-10-05分类号:F123.7;F239.66
【部门】山东省平邑县审计局
【摘要】平邑县审计局对某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该单位有252万元收益未及时上缴财政,由单位长期占用。审计人员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入手,发现被审计单位用土地出资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发,获得了250多万元的收益。被审计单位未上缴财政部
【关键词】国有资产收益 山东平邑 被审计单位 县审计局 财务收支审计 联合开发 审计人员 山东省平邑县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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