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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省管县体制改革

2010-09-15分类号:F123

【作者】吴金群  
【部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市管县体制下的城乡关系,是一种板块式的行政合治,没有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省管县体制可以上移公共服务统筹权,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下放公共资源配置权,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完善省市县权责配置,促进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解决县乡财政困难,推动农业农村健康发展。文章认为,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省管县体制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明确改革愿景,大力培育改革共识;采用渐进的方法,推进分类改革;改革行政区划,合理调整省县规模;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市县协调发展;实行市县分等,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法规,搞好制度配套。
【关键词】统筹城乡  省管县  体制改革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2010年青年项目“市县协调发展背景下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编号:10CZZ024); 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科青年项目“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现状评估及推进策略研究”(项目编号:09YJC810040); 国家社科基金2008年重大招标项目“加强;改善国家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调控;引导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8&ZD020)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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