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金融行业个人数据保护的立法和启示——兼论《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
2010-06-25分类号:D996.2;D922.1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对金融行业的个人数据保护,欧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保护消费者基本权利和促进商品、人员和服务的自由流动之间寻求平衡。欧盟对金融行业个人数据保护的立法包括三个层次:通过宪法性渊源,确定了个人数据受保护的基本人权地位;一般性立法和特别法。正在制订中的《征信管理条例》应当在立法理念、个人信息分类、各主体权利义务配置等方面对欧盟的立法进行借鉴。
【关键词】金融 个人数据 保护 征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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