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2010-08-25分类号:D99;F323.89
【部门】西安文理学院政教系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摘要】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存在着层次不高、适用对象范围狭窄、缴费分担比例不合理、责任机制缺失、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应当通过公平合理的多元化路径、构建"五位一体"的农民养老保障模式、设立罚则和完善责任机制、提升立法层次完善法律体系等途径,促进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养老保障 立法 缺陷 完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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