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美国“司法节制”原则在拒绝授予学位领域的适用

2010-02-15分类号:D971.2

【作者】吴文灵  
【部门】首都师范大学校报  北京师范大学  
【摘要】结合美国拒绝授予学位诉讼的典型判例,分析了"司法节制"原则的内涵,认为"司法节制"原则是法院在处理大学拒绝授予学位引发的诉讼时适用的基本原则。对于拒绝授予学位的决定,法院一般给予高度的尊重,但这种尊重却又不是无限的,当学生有证据表明大学滥用了裁量权,在作出决定时有恣意或变幻不定的行为时,司法也会予以介入,放弃"司法节制"的立场,要求大学授予学位。同时,司法要求公立大学遵循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法律程序;私立大学则遵守基本公平原则。另外,若是基于学术原因,则法院审查的强度较低,并适用不太严格的程序;若是基于非学术原因,则法院审查的强度较高,并要求适用正当程序。
【关键词】司法节制  拒绝授予  学位  适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