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贸易中的商标权限制
2010-07-20分类号:D923.43;D997.1
【部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摘要】国际贸易中既要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也要顾及社会公共利益,这两种利益平衡的结果就是要对商标权进行限制。商标权限制的主要形式有商标合理使用和商标权利穷竭两种。在我国,将来修订《商标法》时,应明确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禁止平行进口,但在适当情况下,可允许平行进口。
【关键词】国际贸易 商标权限制 服务外包 平行进口
【基金】2009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课题“;谐社会构建下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11项目“民商法前沿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亚太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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