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药复方专利的侵权认定
2010-03-25分类号:D923.42
【部门】扬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对中药复方专利的侵权如何进行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的难题和人们争论的焦点,存在着比例说,有效部分说等等不同观点。新中药复方在现有的中药复方专利基础上进行的药量加减、药味的部分替换或全部替换,如果能在显著提高疗效、减少毒副作用、作用新的部位、适应新的病症、作用同一病症的不同类型等任何一方面有所突破,就应当认定该复方对中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具有"非显而易见性",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创造性,不构成对现有中药复方专利的侵权,反之,则应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
【关键词】中药复方 君臣药 佐使药 专利
【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BFX043)
【所属期刊栏目】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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