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循环经济立法中的基本激励制度——以回归人性为基础
2010-05-01分类号:D922.6;D922.29
【部门】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摘要】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该模式的确立和发展有赖于立法的推动。循环经济立法的核心在于,为循环经济提供基于人性的全面而有效的激励工具。这些工具至少应当包括产权、矫正性税收和补贴、成本、资金和需求、信息及对政府的激励。
【关键词】循环经济立法 激励制度 回归人性
【基金】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青年项目“环境资源保护视野下的循环经济立法比较研究”(07E032)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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