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产交易制度的反思与构想
2010-10-25分类号:D922.3;F301
【部门】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农民房屋所有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私权,但在我国这两种权利并不具有充分的自主性。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赋予其完整的权能并为其构建具备可操作性的行使制度,在此基础上设置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房地产交易制度。
【关键词】农村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 房屋所有权流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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