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境服务营业税征收规则
2010-11-01分类号:D922.22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
【摘要】2009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针对跨境交易的营业税政策—包括对劳务进口全面征税、对劳务出口逐渐实行免税—是将增值税中的"目的地原则"扩展到服务业的一种先驱性尝试。本文简要介绍"目的地原则"的涵义,以排除市场对上述营业税政策的一些误解,并对在营业税这种层叠税中实施这一原则的经济效应作出分析。最后,从我国未来的增值税制度设计的角度,评价目前跨境服务营业税征收的一些具体规则。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 增值税立法 营业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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