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结合”理解《宪法》第十条——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地域范围的探讨
2010-03-31分类号:D921;F301
【部门】国家行政学院
【摘要】我国土地公有制体现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二元所有制度,但特殊的国情以及法律规定本身的缺陷,致使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界线模糊不清。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量集体土地在这种模糊状态中转为国有。而明确两种土地所有权的地域界限是改革征地制度和推动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之一。
【关键词】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 土地所有权 农民集体 改革征地制度 城市区域 土地征收制度 土地权属 土地权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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