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经济法责任权利主体为“多数人”的理论与法律依据
2010-04-06分类号:D912.29
【部门】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摘要】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基础理论中的中枢环节,在经济法基础理论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上承经济法法律关系,下启经济执法和司法。但长期以来,经济法责任的权利主体不够清晰。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经济法责任与民法责任的重要不同是权利主体具有"多数人"的特征。确定经济法责任权利主体是"多数人",对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特点和建立、完善执法为民制度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经济法责任 权利主体 多数人 执法为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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