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诉讼不如仲裁
2010-04-30分类号:D925.7
【部门】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处  
		【摘要】近年来,土地出让合同争议案件时有发生。通过诉讼来解决土地出让合同争议是国土部门和土地受让人一直以来选择的路径。实践证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既费力费钱,效率低下,且效果也不理想。同时国土部门承担着比受让方更大的诉讼风险。所以,还要在诉讼之外探究其他的争议解决路径,而仲裁可能更适合土地出让合同争议的解决。
		【关键词】土地出让合同  合同争议  仲裁员  诉讼风险  受让人  仲裁委员会  国土资源  仲裁解决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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