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自助寄存柜纠纷的法律思考
2010-10-20分类号:D923.6
【部门】重庆文理学院图书馆
【摘要】目前,图书馆自助寄存柜纠纷还不能从现有的图书馆法律体系中找出直接的依据,但图书馆与读者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图书馆自助寄存柜纠纷可受《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调整。从图书馆自助寄存柜的性质和交付行为来看,图书馆自助寄存合同的法律性质应认定为借用合同,图书馆作为无偿出借人对受益人承担较轻的义务和责任。但图书馆仍应加强对自助寄存柜的管理,使图书馆的人性化服务落到实处。
【关键词】自助寄存柜 合同法 借用合同 民事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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