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制度的分层构建——基于法经济学视角
2010-11-28分类号:D923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死亡赔偿制度可借助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进行分层构建,从而实现填补损害和预防侵权的双重功能。补偿性赔偿宜采固有损害主义,并基于福利水平维持说评估赔偿额的大小。在故意逃逸以逃避责任和故意侵权致人死亡案件中,应该适用惩罚性赔偿,以产生威慑和预防效应,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要根据逃逸概率、收入水平和侵权人财富等来加以确定。
【关键词】死亡赔偿 补偿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基金】山东大学2007年度跨学科交叉研究基金重点项目“国疗事故民事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
【所属期刊栏目】广东商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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