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表格
时间序列
文献计量
主题发现
标题
标题
作者
关键词
登录
|
申请试用
|
退出
高校图书管理工作中有关“偷书管理”问题的法律思考
2010-04-20
分类号:D923
【作者】
孙曼曼
【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
对盗窃行为认定和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高校对学生享有自主管理权,但不得逾越法律自主创设罚款处分;公告"偷书"学生名单,会侵犯他人名誉权;可在易生危害的阅览室安装摄像头,但必须注意透明化原则。
【关键词】
盗窃行为认定 罚款设定 侵犯名誉权 侵犯隐私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
图书馆论坛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