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职业化与义务化:养老服务需要创新——建立新型养老服务队伍体系的探讨
2010-10-25分类号:D669.6
【部门】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行政管理教研室
【摘要】职业化与义务化相结合,有利于满足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当代社会对养老服务队伍体系既提出了职业化、义务化的要求,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养老服务体系已走上职业化道路,义务化也在加强;我国一些地区也有了一定的实践尝试,但还存在一系列问题。政府和社会应关注养老服务职业化、义务化建设,采取有效改进与创新措施解决问题,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化养老事业的需要。
【关键词】养老方式 养老服务队伍 职业化 义务化
【基金】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科基金项目“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问题研究(”批准号:08CSHT007)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