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机制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限度
2010-06-15分类号:D922.3
【部门】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已经分化为传统型农村和现代型农村两种类型。通过分别考察、探析这两种类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完全引入市场机制所可能产生的影响,清晰地发现市场机制在稀缺性资源的配置上所具有的局限性同样存在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配置上。因此,在坚持"一户一宅"原则的前提下,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构建上,坚持"禁止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允许宅基地在本集体成员间流转",应当是妥当、合理的选择。
【关键词】市场机制 局限性 宅基地使用权 流转
【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05JZD000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08BFX06)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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