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与我国《公司法》关于恶意收购的规定
2010-01-15分类号:D922.291.91
【部门】湘潭大学商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
【摘要】公司管理层发起恶意收购的动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很多是与公司财富的增加和股东利益的改善相背离的。因此,如果没有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约束管理者行为,恶意收购将有可能导致公司财富与股东利益的损失。在我国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公司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恶意收购的鼓励可能是不适当的。
【关键词】恶意收购 公司法 法人治理结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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