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2010-10-15分类号:D922.26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
【摘要】有限责任合伙制是西方国家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我国政府为了加快会计师事务所的做大做强,也在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组织形式。而系统研究和解决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对故意、重大过失、过失的界定,如何把损失赔偿额在各虚假陈述行为主体之间特别是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以及与此相关的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助于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做大做强,最终实现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有限责任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 民事责任 做大做强
【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机制的构建”(JJ1018)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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