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房抵押——以四川省成都市为例
2010-12-25分类号:D922.181
【部门】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现行法规虽然禁止农村宅基地抵押,但并未禁止宅基地上的农房抵押,鉴于此,本文认为,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都市,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在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农村房屋抵押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农村房屋抵押的指导性文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农村房屋资本功能得以体现,并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
【关键词】城乡统筹 农房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经济组织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正确处理‘小产权房’与农村地制创新”(编号:08BJY055)的部分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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