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探析
2010-11-25分类号:D632.9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法学系
【摘要】我国社会组织的法定类型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注销、撤销和取缔是社会组织退出的三种方式。社会组织管理机关通过不定期的清理整顿,将不符合政策的社会组织淘汰出局,有违法治的常态。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组织退出法律制度,需要降低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实行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估和退出预警机制,明确社会组织退出时法律责任的承担和剩余财产的处置。
【关键词】社会组织 退出机制 立法
【基金】民政部2009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部级课题“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08MZACR001-0905)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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