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制度创新合法性问题研究
2010-01-25分类号:D632.5
【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要正视汶川地震灾后依法重建与制度创新的矛盾,但也不能够夸大。正确把握制度创新的合法性应该考虑:通常要求法规规则性合法,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适用法律原则性合法;对公权创新的合法性应该与私权创新在标准上有所不同;政策性创新的合法性不同于法规性创新,有其特有的路径。
【关键词】灾后重建 合法性 制度创新
【基金】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汶川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编号:08ASH005)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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