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之反思与重构
2009-03-01分类号:G719.22
【部门】天津教育科学研究院法制所
【摘要】在职业教育领域,我国应逐渐形成以《职业教育法》为总法,以若干职业教育单行法为主体,辅以大量的职业教育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职业教育法规、众多的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形成内容全面、形式完整、协调统一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关键词】职业教育 法律体系 反思 重构
【基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教育立法专题研究》(TJJX06-1-033),主持人:王悦群。
【所属期刊栏目】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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