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企校合作”教育
2009-06-20分类号:G718.5
【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委
【摘要】在产学合作中,由于对"产"方的主体定位不清晰,"学"方往往从自我出发,一厢情愿地推进产学合作,难以得到企业的积极响应。相反,"校企合作"的双方主体非常明确、具体,能够建立合作基础,在双方共同需求的驱动下,合作会水到渠成。本文从确定利益共同点、推行能力本位教育、实施校企深度合作以及建立有效制度保障等方面,对校企合作进行了全面分析。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能力本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