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两税”之辨
1995-03-15分类号:F812.9
【部门】
【摘要】关于两税法内容问题,史学界争论已久,大的问题已基本解决,普遍认为,“两税”之得名,系由收税时分夏秋两次征收而来,它包括税钱(户税)和斛斗(田亩之税)两大类。不过,也有观点认为,两税只指税钱,而不包括斛斗,以至对两税法史料中“两税”一词用法认识不清。弄清“两税”一词用法,不仅有助于理解史料,还有助于理解两税法的内容。
【关键词】两税 户税 斛斗 税法实施 亩税 留州 于征 国家收入 赦文 榷酒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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