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改名为“大学”的动力机制——以美国亨廷顿学院为例
2009-02-10分类号:G649.712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透过亨廷顿学院改名为"亨廷顿大学"的案例,可以看到,随着美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向后大众化阶段发展,高等教育机构自身出现了相应的变化。学院改名体现了外部环境对学院的合法性要求,也体现了学院为获得和保持足够的资源以解决外部需求问题,不得不追求大学身份的符号意义。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学院改名所引发的院校趋同问题,要求促进教育制度安排的合理化。
【关键词】院校改名 资源依附 合法性
【基金】王英杰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大学创新力评价研究》(项目批准号:06JZD0038)的中期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比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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