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实施后酿酒企业的亏损增加应适当调整税率
1995-05-17分类号:F810.422
【部门】
【摘要】新税制实施后酿酒企业的亏损增加应适当调整税率酿酒行业是我国轻工业中仅次于烟草行业的利税大户,每年给国家上交税收几十亿元,全行业从业人员100多万人。因而合理确立酿酒行业的税率、税负,保证大中型酿酒企业的发*本文主要内容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在本...
【关键词】酿酒企业 酿酒行业 利税大户 国家财政收入 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税负 盈利企业 优惠政策 进项税额抵扣 公平税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工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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