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合作银行应实行股份集团制
1995-01-30分类号:F832.35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分行
【摘要】“一级法人”集中经营的分支行制,雷同于现行专业银行体制;“二级法人”协作经营的松散联合制,是信用联社形式的翻版。城市合作银行应实行股份集团制,才能保持优势健康发展。
【关键词】城市合作 分支行制 集团制 城市信用社 二级法人 一级法人 行长负责制 资产风险 同城票据交换 城市信用合作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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