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学术自由:美国终身教授制度的精髓
2009-04-03分类号:G649.712
【部门】天津音乐学院
【摘要】作为社会服务机构的一员,美国大学教授与一般社会机构成员同样通过履行各自的岗位责任而服务于社会:作为一类极为特殊的群体,美国大学教授享有其他社会成员难以企及的独特权利——所在的大学和学院,无法象其他机构一样以退职这种组织内激励机制的"最后底牌",来保证其对教授们学术生涯的强制性推动。在将近70年的发展历程中,终身教授制度对美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象牙塔内外,在学术界周边乃至在高等教育学研究中,围绕着美国终身
【关键词】终身教授制度 学术自由 高等教育学 内激励 学术责任 社会服务机构 斯坦福 终身教职 法象 学术职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等教育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