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外经贸活动中应否使用繁体汉字
1995-01-01分类号:F752.0
【部门】天津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摘要】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应否使用繁体字?许多人感到难以回答。日前又见冯齐安先生提出“对内从简,对外可繁(见《国际经贸研究》1994年第3卷第3期《试论经贸院校学生掌握繁体字的意义与方法》)”的观点。 鉴于当前社会上用字混乱现象和人们对繁体字应用的模糊认识,笔者认为: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使用简化汉字。 一、对外使用简化字所具备的客观条件
【关键词】对外经贸 国际经贸 对外经济贸易 使用管理规定 卷第 国外客户 《简化字总表》 国家新闻出版署 海外发行 用字规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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