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压力下的公共财政:国际经验与启示
2009-02-15分类号:F841;F842.6
【部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从保护公共财政的角度看,为了让巨灾保险充分发挥作用,如果政府有充分选择的自由,政府的最优选择应该是回避对巨灾损失承担直接责任,而是让居民和保险人共同承担。但政府可以通过为商业保险人提供再保险、为居民购买巨灾保险提供补助等方式积极承担间接责任。第二,在政府不得不承担直接责任的情况下,政府次优选择应当是位居商业保险之后,而且提供比商业保险更低的保障。总之,政府应当尽可能让商业保险在前面首先承担直接责任,并减少自身的直接经济责任。
【关键词】公共财政 巨灾保险制度 巨灾损失分担机制 巨灾保险基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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