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申请IPO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其可持续性方面关注的主要问题
2009-10-15分类号:F832.51
【部门】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17日印发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重启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简称IPO)。《首发办法》在多个条款中对申请IPO企业的盈利能力做出了规定,如第28条、第33条第1款、第37条等,其中最基本的条件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
【关键词】IPO公司 盈利能力 公司资产 持续性 会计年度 市场占有率 发审 管理办法 产品销售价格 坏账准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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