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应否同价?——山东黄金定向增发案例分析
2009-07-15分类号:F832.51
【部门】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顺义支行
【摘要】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定价机制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定价基准日必须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这三个日期中选取,股票均价应为充分考虑成交额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权均价。同时,《实施细则》还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发行目的确定了不同的定价机制。
【关键词】定向增发 山东黄金 非公开发行 公告日 案例分析 股票发行 股东大会决议 基金公司 发行对象 基准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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