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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及LGD估值研究

2009-12-10分类号:F832.2;F224

【作者】黄彬虎  
【部门】中国光大银行  
【摘要】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初级法下,违约损失率(LGD)的估值是由监管当局给定的,然而在债项层面,依然有许多工作值得研究,一般说来,至少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合格风险缓释工具的认定;二是风险缓释工具价值及其覆盖的风险敞口的计量;三是组合风险缓释工具下违约损失率的估算。初级法下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通常包括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四大类,每类缓释工具对债项发挥不同的信用风险缓释功能,对于运用组合风险缓释工具的债项,在估算违约损失率时,应将债项违约风险暴露划分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由一种或一类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然后进行加权计算。
【关键词】新资本协议  信用风险  内部评级  风险缓释工具  违约损失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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