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后外企增值税纳税及其会计处理
1995-08-01分类号:F812.42
【部门】河北财经学院
【摘要】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在有关税收法律制定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自1994年1月1日起适用国务院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1958年9月13日国务院公布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增值
【关键词】税制改革 工商统一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 外国企业 企业增值 税收法律 改征 应交税金 税率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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