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外资银行竞争行为的事前规制
2009-06-15分类号:F832.2
【部门】交通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摘要】本文通过对中外资银行是否要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博弈分析得出"增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本是抑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力举措"的结论,而增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本主要的方式就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事前规制,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公平的和透明的银行业市场竞争环境。
【关键词】外资银行 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规制
【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第43批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第一批特别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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