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视角下的纳税人权利保护与审计监督
2009-06-01分类号:F812.42;F239.22
【部门】南京审计学院审计系 郑州大学商学院
【摘要】在公共财政体制下,纳税人享有税收减免等法定权利是服务于税收本质的外部手段,解决的是"要我缴税"的问题;纳税人享有监督税款合理使用等推定权利体现了公共财政下税收的内在要求,解决的是"我要缴税"的问题。政府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是一种受托公共责任,与纳税人权利保护具有同源性,为更好保护纳税人权利,提高税收遵从度,应该进一步改革税收征管审计的组织体系、强化公共资金征管使用的审计监督内容、加大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审计公告力度、建立"金审"和"金税"工程联动机制。
【关键词】公共财政 政府审计 纳税人权利保护
【基金】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基于;谐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研究》(07SJD790020); 中国博士后基金《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公司社会责任内部治理研究》(20080441024)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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