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信用证项下第二受益人的风险与防范
1995-03-01分类号:F740
【部门】
【摘要】在国际贸易中,一些中间商常常采用转让信用证方式,来达到减少风险,多赚取中间利润的目的。 常见的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有二种情况:一是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为我方出口公司,第二受益人仍为我方的实际供货的出口公司,转让银行为我国境内的通知行。在大多数情况下,第一受益人并不替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汇票等,第二受益人可直接
【关键词】第二受益人 信用证方式 第一受益人 出口公司 单证一致 背对背信用证 开证行 修改通知 索汇 议付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