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购货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2009-12-01分类号:F812.42
【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研所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国家税务局
【摘要】确定增值税税额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个是销售额的真实性问题,另一个是进项税额的真实性问题。而现金结算使得这两者均难以确保。因此,应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金购货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规定,鼓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以转账结算。
【关键词】增值税抵扣 现金结算 转账结算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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