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主体功能区框架下的税收征管模式探讨
2009-07-01分类号:F812.42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
【摘要】我国目前的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还只侧重于技术与具体管理的精细,在管理模式上仍然是粗放的,即没有根据不同区域和纳税人的规模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区域和纳税人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与国际上的趋势不相吻合,既降低了征管效能,也导致管理资源的浪费。
【关键词】四大主体功能区 区域 税收征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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