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新税收优惠政策
2009-07-15分类号:F812.42
【部门】浙江省诸暨市财税局 江西省赣县地税局
【摘要】2005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及《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中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所有文化单位和不在试点地区的试点单位给予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于激
【关键词】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问题 事业单位转制 文化体制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 文化单位 电影发行收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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