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由一则分批装运纠纷案所引发的启示

2009-06-10分类号:F740.4

【作者】缪琨  
【部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一、案例介绍2008年9月,我国江苏南通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对韩国釜山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出口杏仁,总货量为1000公吨。结算方式为不可撤销L/C。L/C规定:"分3个月装运,10月份
【关键词】不可撤销  结算方式  开证行  开证申请人  付款责任  韩国釜山  南通港  案例介绍  装运港  釜山港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