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常设机构费用扣除的有关规定解析
2009-05-09分类号:F812.42
【部门】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商系
【摘要】OECD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虽然都允许对常设机构的费用进行税前扣除,但对特定交易的费用扣除并没有采用正常交易原则。2006年OECD发布的《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报告》(以下简称2006《报告》)采用OECD授权方法来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归属和费用扣除,修改了原来的特定交易费用扣除的规定。本文在对2006《报告》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常设机构费用扣除的规定,认为我国要加强对2006《报告》的研究,合理确定我国常设机构的费用扣除。
【关键词】常设机构 特定交易 费用扣除 OECD授权方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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