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工作记事(2009年9月)
2009-10-15分类号:F726
【部门】
【摘要】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通知规定,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810元和6070元。
【关键词】物价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柴油供应 供应价格 国家储备 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价格监管 价格环境 电能交易 中晚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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