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辽宁森林公园风景林经营与管理
2009-05-13分类号:F592.7;F326.2
【部门】辽宁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摘要】在《森林法》中规定风景林为特种用途林,在森林分类经营中风景林被归属于生态公益林范畴,而现有的一些风景林经营方法却借鉴于用材林。因此,如何抚育管理好风景林,是一个崭新的领域,在理论上和技术上都不成熟。辽宁省现有森林公园68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0处,省级森林公园38处,这些森林公园囊括了我省不同地域森林资源中最具代表性的精华。因此,经营好风景林对辽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森林公园 风景林 经营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