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倾销税的不同收取机制下复审和退税程序的运用
2009-08-20分类号:F741.2;F811.4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
【摘要】从目前各国反倾销规则和实践来看,在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后,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反倾销税的收取机制:追溯收取机制和预期收取机制。然而,对于措施决定做出之后进口的涉案产品,如何收取反倾销税以及调整反倾销税额问题,各国做法却存在不同之处。这就涉及反倾销税的不同收取机制和相应的税额调整问题。本文以美国和欧盟为例,对不同反倾销税的收取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反倾销复审和退税程序的运用进行了分析,其结论对于中国出口商有选择地运用欧、美反倾销机制保护自己的利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美、欧均提供了获取分别税率机会的情况下,这种意义更为明显。
【关键词】反倾销税 倾销幅度 中国出口商 反倾销退税 调查实践 反倾销协定 出口价格 dumping 市场经济国家 情势变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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